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如何才能對中文社群有最大效益?

@Reke 您認為U4C是否需要具備積極主動介入的功能?或者仰賴本地社群舉報的情形已經能達此目的?

除了培訓肯定這兩個部分以外,也想詢問各位對平衡隱私及正當程序這部分的看法。當調查濫用或騷擾時,在舉報者的隱私和保密需求和被舉報者發表他們對被舉報之行為的看法這兩者之間,什麼是最佳的平衡?

U4C不能主動介入。等待社群反應困難之後才行動是比較好的方式。

1 Like

@Koala0090 @SCP-2000 @Shizhao @Reke Wikimania今天的活動中也有UCoC討論, 修訂委員會的成員會出席。有時間的話很希望您們能參與!詳細內容在這裡,有中文口譯。

相信各位應該已經看到修訂委員會所完成的更新版執行規範草案。邀請各位參與這星期五10:00 UTC亞太時區的對話時間,屆時會有中文口譯。您們願意的話,也希望您們再次分享見解與看法。

近期動態與各位分享:自基金會理事會批准更新版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草案 (您也可以在此閱讀理事會所發送的郵件),後續工作已逐步展開,包括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建構委員會 (U4C Building Committee)。目前正在接受提名,若您有興趣,邀請您在5月12日前在元維基上表明意願

1 Like